看清楚!禁放、禁放、禁放……武隆城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!
常言道
“过了腊八就是年”
随着春节的脚步一天天的逼近
大街小巷过年的氛围也越来越浓~
一提到过年
小伙伴们是不是立马就想到
家人们在一起看烟花、放鞭炮的场景?
但是,问题来啦
近日,我区发布了
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》
规定今年城区将由“限放”改为“禁放”
具体内容有哪些
一起来看看
武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
实施时间——2019年2月1日起东:大木桥东桥头至乌江三桥、火车站一线;
南:职教中心至供电公司、武隆中学初中部一线;
西: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至长途河桥、乌江二桥一线;
北:武装部后侧廉租房至川悦驾校、看守所一线。
具体区域如下:
大木桥东桥头(不含隆城公墓)—殡仪馆—第二实验小学—职教中心—气象局—白笋溪鱼池—供电公司—区委及后侧居民区—博爱精神病医院—凤山公园—武隆中学初中部校区—原武隆县看守所—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—长途河大桥—乌江二桥—武装部后侧廉租房—检察院小区—财政局小区—烟草公司小区—龙山公园—川悦驾校—柏杨村南溪沟组居民集居区—看守所—自来水厂—G65包茂高速武隆收费站—火车站—乌江三桥—大木桥东桥头以内城区区域(以上区域含本地址)。
还有以下区域和场所也禁放
燃区内的烟花爆竹
特别注意
1.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,禁止生产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。
2.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3.严禁销售、储存、携带、燃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烟花爆竹。
4.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,应当由监护人或者成年人看护。
最后
小编温馨提醒大家
烟花虽美
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
伙伴们燃放烟花爆竹时
一定要自觉遵守规定
注意安全哦
总 编:彭 平 丨 值班副总编:潘学超
责任编辑:陈江容 丨编 辑:唐 敏
记 者:代君君丨 校 对:湛 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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